儿子因没参加同学组织的“罢工”遭同学殴打,父亲怒上法庭讨说法。
去年10月,肖远的儿子小强所在的学校组织学生到兵团农七师某团场摘棉花。他的同学小军等4人嫌农家饭不合胃口“罢工”,并动员其他同学也“罢工”。这时,他们看到小强仍在地里摘棉花,便冲上去打了小强。
去年12月的一天,小强在上学路上遇到小军等人,小强掉头就跑,可还是被小军等人追上,你一拳我一脚,直到小强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,4人才逃走。随后,小强被路人送往医院,后经法医鉴定小强的伤为钝性暴力伤,面部、阴囊等多处受伤。
愤怒的肖远将小军等4人告上法庭。法庭上,小军等人承认殴打了小强。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4名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因4名被告均属未成年人,遂判决他们的监护人赔偿小强医疗费、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余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