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一项调查中,有26.4%的父母认同“孩子有错时,打他也是为了孩子好”的说法,46.4%表示“不太同意但也有同意的成分”,只有27.2%明确表示“很不同意”。全国“中小学生人身伤害基本情况调查”结果表明:有3.6%的孩子在家里“经常”挨打,“偶尔”挨打的高达57.3%。
孩子,
我为什么打你
排除家庭暴力的成分,更多家长认为自己打孩子是出于一种爱之愈深,痛之愈切的态度而偶尔为之的,打孩子的时候觉得理所当然,打过孩子之后又觉得愧疚不已,又爱又恨让人矛盾。著名作家毕淑敏曾写过一篇《孩子,我为什么打你》的文章,满含深情地道出了很多母亲的心声:
在你最小的时候,我不曾打你。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的碰撞,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。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,无怨无悔。我向上苍发誓: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,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。
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。你开始淘气,开始恶作剧……对你摔破的盆碗、拆毁的玩具、遗失的钱币、污脏的衣着……我都不曾打过你。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,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。
第一次打你的起因,已经记不清了。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,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,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……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,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,在所有的夸奖、批评、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后,我被迫拿出最后的武器——殴打。
孩子,我希望虚伪、懦弱、残忍、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,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,就感到切肤的疼痛,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。
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:每打你一次,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。
以下情况,千万不可打孩子
一、孩子犯错误是因为父母事先没有告诉孩子不能这样做,或者父母没有把话讲清楚。
二、孩子所犯的错误,父母自己也在犯。爸爸妈妈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做,没有很好地以身作则时,不要急着去打孩子。等自己改正了这方面的错误,清楚地知道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做时,再去惩罚也不迟。
三、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。因为这时打孩子往往只是发泄自己的愤怒,惩罚时往往会失去分寸,会忽视孩子犯错误的原因,也很难给孩子讲清楚为什么要打他,很容易失手打伤孩子。应等自己怒气平息了,头脑清醒了,再实施惩罚。
四、孩子生理与心理具有特殊情况。如:行为亢奋有神经障碍的孩子,十分敏感的孩子,曾受过情感伤害的孩子。
五、孩子不到3岁。
根据心理学家埃里克森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,3岁的孩子处于游戏期阶段,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强烈,同时孩子的良心、道德感也有了发展,自我统一性开始出现。而3岁前的孩子,这一切都没有出现,或者只是刚刚发展。即使是有的孩子过于顽皮,体罚他的时间也只能提前到1岁半,对于1岁半以内的婴儿是绝对不能进行体罚的。因为在这一年龄段,孩子的活动主要是满足生理上的需要,主要是一系列因为吃、喝、拉、撒、睡带来的条件反射,是无意识的。在这一阶段体罚孩子,会导致孩子身心不健康。
六、6岁以后的孩子应尽量避免体罚,12岁以后的孩子不能打。
6岁以后,多数孩子已经进入学校了,独立自主意识有了较好的发展,自尊心越来越强,开始努力地做事情,渴望着凭借自己的能力、勤奋,不断带来各种成就。他们强烈感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、独特的个体。这时体罚容易伤害孩子的自尊心,使他丧失成长所必需的成功体验,影响人格的健康发展,养成消极、自卑的人格;他会感到体罚是对自己人格的严重践踏,产生强烈的抵触心理,一些孩子甚至还会产生某种报复与逆反心理;而且,随着知识的增多,他们会清楚知道父母的这种做法违反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是一种错误行为,因而会对父母产生不良印象,并进而对父母产生抵触情绪。
